物业状况披露声明
买主在萨斯喀彻温省买了一套房子,并收到卖方的物业状况披露声明,表明该物业没有任何未修复的屋顶漏水或潮湿,或是水的问题,但也表示后院以前的排水有问题,但据他所知,已被修复好了。
买家聘请的验房师的报告表明该物业由于潮湿墙漆有些起泡,并且地下室有些渗漏,但那些都是小问题。在交易结束后,由于排水系统的问题,春天时后院积了大量的水,造成了$34,000的巨大损失。因此,买家起诉卖家违约和疏忽的失实陈述。法官认为物业状况披露声明是售房合约的一部分,但是卖家并没有在此声明中保证将来不会有水的问题。这份物业状况披露声明并不是担保书。他没有披露以前地下室渗漏的严重程度也不算失实陈述。他没有做任何事来隐瞒任何潜在的问题。
在任何情况下,买家都不能依靠卖家提供的物业状况披露声明,或者他们自己请的验房师的报告。“凡是买家自愿想当然的相信验房师的作用,例如雇用一位验房师并认为卖家没有使用手段来掩盖真相,那买家就不能说是依赖于卖家,即使卖家完全清楚材料有潜在的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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